日本网络信息中心(JPNIC,本部:东京都千代田区)于10月10日确定了引进新域名“通用JP域名”的方针,并且公开了其内容。该方针是在9月1日公布的“关于通用JP域名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的。
主要变更内容为,(1)延长了实施计划的通知期限;(2)将原方案中同时进行的优先登记和同时登记分别进行;(3)在优先申请的对象中,除了现有的JP域名以外,还允许以注册商标、注册商号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名称、大学名称等,并且进一步加强了旨在预防纠纷的调整功能。
新制订的计划如下。继10月10日公开该文件以后,11月2日将公布“关于注册通用JP域的技术细则”。从2001年1月22日开始实施注册规定以及注册措施实施纲要。1月22日到2月23日为“优先注册申请期间”,3月1日到3月23日为“同时注册申请期间”,从4月2日起“开始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受理注册申请”。
“通用JP域名”的特点是,(1)没有表示注册组织属性的CO、NE等属性种类,不必分组织类别,个人也可以注册域名;(2)一个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注册多个域名;(3)在满足通用JP域名注册条件的组织/个人之间可以不受限制地转让域名;(4)注册第2层次域名(SLD,Second Level Domain);(5)引进使用日语(汉字/假名)字符串域名(最多15个文字)。另外,申请注册者条件为可以确认在日本的住址及总部事务所所在地的组织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