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页浏览器上输入“中国电信.cn”,弹出的却是一个位于佛山的广东某广告公司的网页。国家有关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认为该广告公司行为有恶意抢注嫌疑,要求该广告公司将域名归还。该广告公司于是起诉至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要求法院判认其注册的域名并无侵权。
10月19日上午,该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
2003年7月25日,位于佛山的广东天马广告公司以不到2000元的注册费,注册了“中国电信.cn”的4个域名,后缀为“中国”和“.cn”的简繁体“中国电信”均被注册,有效期为5年,一直到2008年7月25日。
今年3月份,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始向天马公司追讨中文域名,并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经过一个多月的仲裁,于4月中旬作出最终裁决,天马公司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裁定该公司应将该中文域名转移给中国电信集团。
广东天马广告公司对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最终裁决不服,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享有对该域名的合法权益。19日开庭的“域名案”,新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依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19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给双方一个星期时间进行庭外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将不再开庭审理。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