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李斌) 我国首例中文域名案件——阿里巴巴中文域名案再起“波澜”。原告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于日前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再一次将这场域名纠纷推向法庭。
受到社会关注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案是我国第一例中文域名案件,也是第一例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推向被告席的案件,案件涉及网站名称、商标、企业名称和域名等多重法
律关系。正普公司的上诉,使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人们不禁要问:“阿里巴巴”究竟应该属于谁?
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正普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阿里巴巴中文域名归阿里巴巴公司所有。面对这一判决结果,正普公司感到困惑。正普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论证分析与其判决结果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案件层出不穷,阿里巴巴中文域名官司只是其中一个。专家指出,这一现象表明我国网络领域的立法还很不完善,网络立法异常迫切,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