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域名事务所从外媒了解到,之前曾报道的Fired.com域名争议案有了最新进展,投诉人的律师发表了一篇申明声称,由于被投诉人并没有使用该争议域名,投诉人就有权通过UDRP获得该争议域名。
根据该公司发表的申明,该公司于2004年递交了争议域名涉及的商标的申请,一个明显的恶意事实是被投诉人至1999年注册该域名以来一直未使用。World2Work’s总裁Scott Sargis 认为,“当我们访问该争议域名Fired.com时,发现该域名至注册以来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使用。ICANN之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域名争议而不受域名是否为抢注或者囤积的影响。目前,公司已经获得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同时公司已经决定将扩大业务,由此而赋予的“Fired”的第二含义必然使专家组支持我们的投诉。”
而事实上,通过与投诉人的知识产权律师交流我们不难发现,投诉人混淆了商标法和域名权利之间的区别,因为投诉人一直依照商标法主张,如果某个标识不被用于商业活动一段时间,那么他可能因此而失去该标识的权益。但事实上,域名争议政策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据D&N域名事务所了解,目前,投诉人World2Work使用的是Fired.tv域名。投诉人是否是想通过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获得该域名,还是反向域名劫夺,目前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