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域名事务所了解到,美国前世界轻中量级西洋拳手Floyd “Money” Mayweather通过仲裁夺回MoneyMayweather.com域名,成为其生涯中第40个胜利记录,而此前,Floyd “Money” Mayweather曾保持着39胜0败的职业记录。
仲裁庭认为,争议域名包含了投诉人的姓名之名,而其中“money”是投诉人的昵称。考虑到FLOYD MAYWEATHER是一个特殊的姓名,因为其优秀的社会价值与知名度,该姓名已经具有普通法意义的保护要求,而无需特别申请商标或其它权利,这是之前众多案例不争的事实。
既然投诉人为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名人,且姓名具有独创性,就有理由相信被投诉人知悉这一事实,显然被投诉人注册该域名具有恶意。
而作为争议域名的网站,上面放置内容与争议域名的主题部分没有任何联系,已没有得到任何合理之解释。通过WHOIS信息显示,被投诉人已没有任何初步的权利或者利益附着于该争议域名。
同时,被投诉人启用该争议域名作为域名停放,很可能的情况是,被投诉人利用投诉人的知名度,诱导用户点击停放页面之关键词而获利。
显然,这种按点击付费的广告加强了被投诉人的恶意程度,最终仲裁庭裁定转移争议域名至投诉人Floyd Maywea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