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玉商标无效,人名能注册商标吗?

商标

据报道,2023年6月13日,享年99岁的黄永玉先生驾鹤西去,与世长辞。作为中国国家画院院士、中央美术学院教授,黄老是现当代中国文化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艺术家,曾创作中国版画经典之作《阿诗玛》,中国生肖邮票开山之作《庚申年》金猴邮票。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纷纷为黄老追悼,感叹其才华,缅怀送别。

黄永玉商标宣告无效


就在网络一片肃穆叹息气氛之中,有眼尖的网友发现竟有公司在2013年的时候便申请注册了“黄永玉”商标,分别注册了国际分类第32类啤酒饮料、第33类酒和第41类教育娱乐,申请人为鄂尔多斯市酒久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显示,这些商标都是2013年11月14日申请注册,但均被驳回,不予注册,商标目前是无效状态。

黄永玉商标.png图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人名能注册商标吗


虽然我国商标法并未明文禁止历史名人姓名用作商标注册,但是若在商业化进行使用时,商标因与历史名人姓名相关,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联想,误认为这些产品或服务与该名人本人存在某种关联,从而造成损害;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时,国家可以以公权力的方式进行制约。所以能将名人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性一般较小。

那除了名人,我们普通人的姓名能注册吗?关于名字注册又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普通人可以注册姓名商标吗?

从商标法上讲,由文字所构成的姓名,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并不限制是普通人还是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人,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什么样的姓名不能注册商标? 

商标法中规定对于以姓名注册商标,除了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以外,基本都能注册,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到的一种情形,是依据“不良影响”的因素认定某人的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例如,已故名人的姓名或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如果用作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误认,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三、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是否构成抢注?

当申请注册商标时,姓名所指向的公众人物已经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如果将该姓名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上,可能造成公众误认的,可能会构成所谓的“抢注”,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者经过初审公告后,仍被提起异议或宣告无效。


四、如果自己的名字被他人抢注了怎么办?

可以以姓名权为在先权利,对恶意抢注的商标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内容,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可能造成损害的,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总之,姓名商标注册需谨慎,从实际使用出发,避免踩踏法律红线,商标才能走的长远。现在,上393知产平台(TM.CN)注册商标,有专业顾问1v1服务,还有多种注册方式可选,让知产变资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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